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7月18日起,调整南华瑞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起点及最低持有数量限制。
一、调整方案
1、自2025年7月18日起,首次购买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追加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自2025年7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自2025年7月18日起,投资人在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同样需遵循调整后的申购、赎回数量限制。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基金投资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产品文件约定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为保护全体基金持有人利益,对存在异常情况的交易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3、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