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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警示案例十三:警惕“居间”喊单 勿入“投资”陷阱

时间:2024-05-21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2020年,宋某和王某合伙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两人以信息咨询公司名义与数家期货公司签署居间协议,提供居间服务,期货公司按照90%比例向其返还手续费。经营期间,宋某和王某为牟取利益,在未经批准及取得期货交易咨询业务资格的情况下,招揽无资质的刘某、宋某等人员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宋某和王某通过网络渠道广泛发布期货行情分析观点,以正规期货公司开户、提供期货交易辅导、权威交易信息等噱头吸引投资者开户,刘某、宋某则按照安排在某直播平台开设直播间,向直播间投资者提供某某期货品种“买点”“卖点”“止损止盈点”等投资建议,还传授所谓买一手卖一手等锁定收益策略,意在引导、鼓励、促成投资者频繁交易,产生更多交易手续费,自己则牟取更多返佣。

孙某通过某微信公众号也了解到该信息咨询公司,在查看了营业执照、居间人授权等,特别是开立的期货账户也是大期货公司账户,孙某盲目认为该家公司非常正规,交易咨询有保证。孙某多次参加直播间活动,听取建议开展期货交易。不仅如此,孙某花钱购买了该公司的“一对一”VIP咨询服务。但过了一段时间,孙某发现自己的交易不仅亏损严重,而且手续费金额也较大。

2021年底,宋某和王某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开展非法经营期货业务而被公安机关抓获。孙某通过新闻才知道,期货居间人作为中介人,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期货居间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期货交易咨询属于经核准才能开展的期货业务之一。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期货居间人利用同期货公司的业务联系,突破居间范围,提供期货交易咨询建议,诱导投资作者频繁交易并获取高额手续费返还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投资者应当审慎选择服务机构,通过期货公司等正规渠道获取投资建议,勿入“居间喊单”的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