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5047;C类份额基金代码:005048;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18年12月22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099,408.42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9518%(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0,008,297.43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5,099,408.4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12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崔军、公证人员陈烨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律师费 | 20,000.00 |
公证费 | 10,050.00 |
合计 | 30,050.00 |
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为2018年12月25日。
三、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本基金转型选择期开始日:2018年12月25日,本基金转型选择期终止日:2019 年1月16日。
自《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后,本基金将预留十五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本基金的赎回选择期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6日。在赎回选择期间,本基金将暂停日常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申请赎回。正式实施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要求变更基金名称,基金代码不变。
在赎回选择期内未选择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选择期结束后将默认转为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2、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9年1月17日生效,自该日起《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及基金风险发生变化的提示
转型前后,原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转型后的基金类型为债券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4、转型后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1)《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及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转换入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选择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其所持有的南华瑞扬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间办理转换业务的,转换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四、备查文件
1、《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召开持有人大会方案的回函》
5、北京方圆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