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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教│热线问答之债券ETF(二)

时间:2023-02-01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投资者申报债券ETF作为质押券的,申报数量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投资者申报债券ETF作为质押券的,申报单位为份,申报数量为1份或者其整数倍。

2.投资者可否卖出质押库内的债券ETF份额?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质押库内的债券ETF份额不得卖出或者赎回。

3.投资者当日申报解除质押的债券ETF,当日可否申报卖出或者赎回?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当日申报解除质押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以申报卖出或者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