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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教│热线问答之债券ETF(一)

时间:2023-01-31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哪些债券ETF可以作为质押券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上市的投资标的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单市场债券ETF和跨市场债券ETF,可以按规定作为质押券开展回购交易。其中跨市场债券ETF投资组合中包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债券的,仅限于投资标的为政策性金融债且申赎模式为现金申赎的跨市场债券ETF。

2.投资者如何查询可以用于回购交易的债券ETF的准入标准和其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开展回购交易的债券ETF的准入标准以及标准券折算率,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有关规定执行。深交所通过交易系统或者网站转发中国结算公布的可以开展回购交易的债券ETF以及标准券折算率。

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官网(http://www.szse.com)“信息披露-债券信息-通用质押式回购质押券折算率”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当日买入或申购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否申报作为质押券?

答:根据深交所《关于部分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开展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1007号)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债券ETF份额,当日可以申报作为质押券。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单市场债券ETF份额,当日可以申报作为质押券;投资者当日申购的跨市场债券ETF份额,交收完成后可以申报作为质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