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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2-03-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28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2年2月1日0:00起至2022年3月1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未达到在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的1/2(含1/2),未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大会召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