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并相应对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名称的原因
由于看好债券市场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为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变更
“南华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南华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由“南华瑞利纯债”变更为“南华瑞利债券”,基金代码不变。
2、投资范围变更
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相关表述,具体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3、投资策略变更
(1)删除本基金信用债投资策略中关于信用评级AA的信用类债券之相关表述,具体为:
“本基金参与信用类债券投资的,其信用评级需在AA+(含)及以上,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类债券占信用类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类债券占信用类债券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
(2)本基金投资策略中增加“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策略”及相关投资限制之相关表述,具体为:
“6、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兼具股票与债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资对象之一。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20%。”
4、估值方法变更
在本基金资产估值中增加“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估值方法,具体为: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5、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6、本次变更还将对其他部分条款按照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一并进行调整。
除以上调整外,本基金无其他变更事项。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变更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投资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变更事项生效前,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继续有效,投资者毋须与本公司另行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变更事项生效后,基金管理人一并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文,同时,本公司将逐步更新与基金名称变更相关的其他内容。在逐步更新期间,如基金名称显示为变更前基金名称的,不影响投资者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的效力。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