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2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南华瑞泽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834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0年1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 |
赎回起始日 | 2020年2月24日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南华瑞泽债券A | 南华瑞泽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8345 | 008346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 是 | 是 |
2 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赎回,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2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C类基金份额 |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Y<7天 | 1.50% | Y<7天 | 1.50% | |
Y≥7天 | 0% | Y≥7天 | 0% |
注:Y为持有天数,1年指365天。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2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anhua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10-58968981或400-810-5599(此号码暂停使用,恢复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