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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手发文规范:违规金融营销宣传 将无处藏身

时间: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与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并于昨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对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进行了明确,规定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同时明确了监管部门职责,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