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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募集期的公告

时间:2018-09-27

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7月13日证监许可[2017]1223号文、2018年3月6日《关于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510号)核准,已于2018年9月5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8年9月28日。鉴于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拟将本基金募集期调整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等多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18年8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华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0-5599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进行理性投资。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