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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债券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06-01   来源:中国证券报

5月31日,央行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其中指出,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银行间的债券市场,投资额度不受限制。

5月16日,央行与香港金管局发布联合公告,同意香港与内地发展“债券通”,正式启动时间尚未确定。据了解,“债券通”中的“北向通”将首先落地,未来还将扩展至“南向通”。

《办法》明确了“债券通”的内涵:境内外投资者通过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机构连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的机制安排。

“债券通”包含“南向通”和“北向通”,《办法》仅适用于“北向通”。“南向通”的有关办法将另行制定。

《办法》提出,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以投资内地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投资额度不受限制。

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使用外汇投资的,可通过债券持有人香港结算行办理外汇资金兑换。香港结算行由此所产生的头寸可到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

《办法》还指出,央行将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及其他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安排,依法对“北向通”进行监督管理,共同维护投资者跨境投资的合法权益,加强反洗钱监管。

《办法》由央行起草,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7日。